劳务派遣公司的会计处理,劳务派遣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从用人单位收取的劳务费,而其主要成本则是用人成本,即向劳动者支付的薪酬。因此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收取的劳务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支付的薪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用工单位的会计处理,用工单位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计入实际的相关成本费用中核算;支付给被派遣者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等会计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