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资产是指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予企业的资产。企业接受捐赠的各种资产,不属于投资人投入的资本,因为捐赠人并不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也不对企业亏损承担责任。
接受捐赠资产在2006年后国家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接受捐赠资产已属于“营业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施行的)第二十一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