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为:
1、属于泰安城镇常住户口或可以提供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职业收入都稳定,个人的信用记录没有不良记录,有能力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经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4、必须为购买自住住房,用地性质为出让住宅用地,可以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以保证人、担保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
6、购买自住现房、期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首付款要达到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要达到20%;购买拆迁房的申请人,首期付款要达到拆迁合同差额价款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