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公式是什么


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 16%) 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 补贴收入 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 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 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 16%) 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 (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 ”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 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 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 ”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 ”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 ”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 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 其他应付。

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 (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 (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 (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 (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 (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 (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 (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 (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 (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 (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 利息支出 长期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7、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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