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来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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