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无偿捐赠物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符合规定的捐赠可以免征增值税。
为鼓励企业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捐赠,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因此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转出物资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