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需要满足:
1、借款申请人在管理中心连续按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其中不能有漏缴少缴的情况。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正常。
3、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昌吉公积金中心和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贷款记录,且贷款已还清。(夫妻合并计算贷款次数,购买单位集资建房和单位房改房除外)
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记录符合管理中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