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时,其分录如下,

1、购买时(假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领用时的分录为: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3、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做如下分录,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同时做相应的结转分录。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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