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财政款预算会计分录怎么写


行政事业单位核算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情形下,可以这样处理:

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事业收入,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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