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建期间用于固定资产建造所发生的费用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应在"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在建工程"下设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待摊支出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进行成本归集。规划设计费应在待摊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待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一定比例(如概算、建筑面积等)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