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楚雄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台了哪些新政策?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台了新政策,主要是:

1、对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的期限由原来3个月变更为12个月;

2、最高贷款额度下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由原来40万降至30万,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由原来30万降至15万;

3、对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认定由原来根据未结清住房贷款笔数,调整为如果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购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房;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4、购买首套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20%调整为不低于30%;

5、停止向已有2次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6、暂停受理不在楚雄州行政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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